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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带回小白花后,我杀疯了

狼王带回小白花后,我杀疯了

主角:墨倾夜凌柳依依 作者:松树毛茸茸

状态:已完结 时间:2024-07-30 15:38:58

狼王夜凌为了争夺情人,不惜带领全族出征。我作为王后留下,稳定族内飘摇动荡的人心。然而,战况未明,夜凌却从战场带回来一个娇弱的人族女子。他说此女救他于战场,伴他日夜,是他至爱之人。为了她一句不喜欢我们野兽的气味,夜凌强迫族人使用熏香。后来更是砍下大祭祀的毛皮制成靴子,只为了给小白花暖脚。我抬头笑了笑,

热血文章爆火上架了!以松树毛茸茸为主角的作品《狼王带回小白花后,我杀疯了》,是作者打脑壳精心出品的,小说精彩剧情讲述的是:在柳依依也为夜凌带上香囊的那一瞬间,我忽然想到一件让我开心的事。转身让人通知沉蒙:“茶楼一叙。”离开时,内务官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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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一眼,心里啧啧两声。

“唉,这人族的膳食就是美味,不像咱们狼族,吃的东西又冷又硬。”

他回味无穷,端起碗来一饮而尽,而后重重地搁下碗,发出嘣的一声。

撵人的意味不言而喻。

我们已经很久没有同床共枕了。

自从柳依依出现。

“墨倾。”

他轻声唤我,声音如从前一般温柔。

我抬眸,他看着我,笑着露出两颗狼牙:“你知道吗?人族女子的身上光滑细嫩,摸上去柔软,咬一口回味无穷。”

“或许,你也可以试试去掉毛发。”

我看向他嫌弃的眼神,恍然间想起我封后那天。

所有人都带着满意的笑容,祝福我,祝福我们,祝福整个狼族。

只有贴身侍女一瞬不错地看着我,面带不忍。

侍女带着我走向高台,忽然说了句:“**。”

她轻声说:“这一走,就没有回头路了。”

王族的婚姻里感情不重要,利益才重要。

我当王后这件事,与其说是婚姻,不如说是交易。

夜凌封我为后,我母族部落归顺夜家,跟随夜家一起对抗虎族。

整个狼族都赞叹我们之间是天作之合。

在喜上眉梢的掩饰下,两大部落强强联合,抵挡了虎族的进攻。

只是我没想到,战事过后,夜凌会一丝颜面都不给我留。

门外的侍女冲我使了个眼色,我冲夜凌告辞:“好好休息,我先回宫了。”

夜凌神色淡淡应了一声。

夜深人静,一路畅通。

不到一刻钟,我便到达了狼城之中最大的茶楼。

茶楼里空无一人。

我找了好久才在角落里看到抱着剑的沉蒙。

他一身黑衣,长身玉立,头顶的墨色发冠与发色相融,整个人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息。

气质骇人却掩盖不住绝色五官。

说起来,能认识沉蒙,还得多亏了那个豹女。

夜凌怒发冲冠找美人引来豹族反扑,狼族招架不住。

族内人心浮动,我还要费心为他维持后方供给。

烦闷之时,我来到这间茶楼。

茶楼人声鼎沸,侍女好心劝我:“说不定咱们部落能出一个天降奇才解狼族之困呢。”

我一笑而过,转眼看向茶楼中间的戏台。

锣鼓喧闹之间,有个狼女用力往台上丢财帛,大声喊:“沉蒙,跟我走吧,我养你。”

那个叫沉蒙神思未动,一个眼神都没给那个狼女,只一个转身,长枪反转,只用枪风便引着装财帛的荷包拐了个弯掉进戏台子上的箩筐里。

好功夫!

狼族的敏锐让我在一瞬间就做了决定。

我大步上前,掏出一张银票。

“这个少年,我买了!”

台上沉蒙冷峻的神色里闪过一丝错愕。

天降奇才不光能解狼族之困,还能让我时刻掌握夜凌的动向。

毕竟这么个人才送到边关,夜凌不可能不注意到。

我坐到主位上,沉蒙撩袍坐到我身边,一言不发。

他抬手帮我斟茶,我双手接过茶杯,手指触碰到对方,他动作一滞,心神乱了一分。

我们挨得很近,我几乎能闻见他身上的血腥味。

抬眸,撞进他眸子里,他眼神闪躲一瞬。

我故意逗他:“怎么不说话?”

沉蒙脸色微红,收回手来,坐下时离我远了几分。

“大祭司不见了!”

小说《狼王带回小白花后,我杀疯了》 2 试读结束。

网友瀞厅☆埖开点评:《狼王带回小白花后,我杀疯了》这本书展现了作者松树毛茸茸才华横溢的写作风格。他通过精心构建的情节和丰富的细节描写,将读者带入了一个充满惊喜和挑战的世界。主角墨倾夜凌柳依依的形象饱满而真实,她的勇敢和决心让人为之动容。故事情节紧凑而又引人入胜,每一个转折都让人无法预料。配角们的存在也为故事增添了更多的层次和趣味,他们各自有着独特的性格和命运。这是一本引人入胜且富有启发性的佳作,读后会给人以深深的思考和感动。

网友不乱于心点评:墨倾夜凌柳依依在《狼王带回小白花后,我杀疯了》中的表现令人难以忘记。他独特的性格和丰富的内心世界,让我深深地被吸引。在后续的剧情中,他的发展让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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