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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艳

烈艳

主角:南初霍云霆 作者:唐子

状态:已完结 时间:2024-02-29 10:55:31

南初想,自己九曲十八弯,总算可以修成正果,与霍云霆比翼双飞时,那个女人突然死而复生,回来了!他让她先离开,却不肯给她一个交代。人人都说,南初就是个三儿,出生卑贱,天生靠着男人吃饭。但她呵呵一笑,打包行李,潇洒走人,只给老男人留一句,“本姑娘正值青春,霍云霆,我不稀罕跟你玩了!”之后,霍老男人秒变粘人

由新生代小说作者唐子撰写的小说《烈艳》,小说主角有南初霍云霆,作者用犀利的笔风描述了主角南初霍云霆之间发生的精彩剧情,小说摘要:人还长得那么帅,三十岁事业有成,自主投资的项目,赚钱赚到手软。除了过分神秘的家庭背景以外,这男人,还真是一点缺点都挑不出……

有清冷的月色笼下来。

他刚毅,又不近人情的脸部轮廓,被绕上一圈圈模糊的光晕。

香烟袅袅。

一缕缕青烟浮上来,男人狭长的凤眸,透过冷冷清清的无框眼镜片,直直看向二楼透着灯光的窗棂。

就那样,无言的守了一夜。

等到第二日。

南初顶着一对熊猫眼,一瓶子粉底都快用完了,也没遮住多少憔悴。

可她得跟现实低头。

失恋归失恋,班照常得上,假一天都不敢请。

请一天,扣一天工资,那她就甭活了!

但刚从楼梯上下来。

南初就嗅到一股很熟悉的饭香味,混合着牛奶的鲜甜,直接顺着鼻腔,暖进了心窝子。

她还迷糊着,没睡醒。

以为是陈一一良心大大的有,特意起了个大早,给她**心早餐,哄她开心呢。

人一进厨房,温香暖玉的小身子,就从后面抱住“大厨”的腰,软绵绵,跟棉花糖一样的小脸,在上面蹭了蹭。

南初打了个哈气,“亲爱的,我想吃熏火腿鸭都治,你做给我吃呗?嗯?”

“胃一直不好,早上还想吃熏火腿?丫头,你能让人省点心吗?”霍云霆穿着一粉色蕾丝围裙,那是陈一一突发奇想买回来的,应该一次没用过。

这会儿套在身材比例无限完美的男人身上。

小是小了点,可硬是将霍云霆那不会过分膨胀,却也不干瘪无力的肌肉,给勒得,有棱有角,力量十足,让人忍不住想凑上去,抓一把。

南初记得,她的第一次,就是被这男人抓着小手,在那上面摸来摸去,摸上瘾了,也就不觉得那么疼了!

他好像在那方面很有经验的样子。

是因为和陈曦儿做过很多次吗?

毕竟他们从小就认识,更是人人羡慕的金童玉女,还结过婚,领过证……

“在发什么呆?想要了?嗯?”霍云霆拿了一杯牛奶,手把手的喂她喝。

里面加了很多糖,她就喜欢这么甜的!

一恍神,白花花的牛奶,顺着她的嘴角就流了下来。

白是真的白。

唇也是真的**。

男人愣了一瞬,旋即笑着俯身,带了一点凉意的薄唇,轻啄着她,吃她的唇,混着牛奶。

他含糊的问她,“晚上几点下班,我接你回家?”

“我……”

南初又心神荡漾了。

可很快,陈曦儿的电话打了过来。

霍云霆推开她,示意她不要出声,就要接电话。

南初一下子就被**的够狠。

她有一种和别人老公偷情的错觉和羞耻感!

她死死揪住霍云霆的袖口,乌溜溜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的,就泛上了水光,哑声道:“不许接,你要是接了,咱俩就彻底完了!”

“南初,你以前不是这样的,就不能乖一点?曦儿在生病。”

霍云霆总说,她很甜,很sweet,性格跟春天似的,柔和温暖,是男人最喜欢的那种。

实际南初很想跟他说,比起春天,她很想成为他的夏天、秋天,还有冬天。

她需要多彩的人生,丰富的性格。

而不是一味的讨好他,被他安排,任他娇养在金丝笼里。

但以前的南初不敢,她害怕惹他生气,害怕他会因为她的忤逆不开心,讨厌她,甚至和她分手!

只是这样唯唯诺诺的爱,真的,算是爱吗?

南初苦笑,仰起头,硬是将眼泪给憋了回去。

她松开手,背过身去,说道:“霍教授,不打扰您和霍夫人通话了,但这里是我朋友的房子,请您尽快离开,再见!”

小说《烈艳》 第8章 霍教授私闯民宅? 试读结束。

网友叹沉浮点评:《烈艳》这本书打破了传统的故事框架,以创新和独特的方式吸引了读者的注意力。作者唐子以细腻的笔触描绘出主角南初霍云霆的内心世界和成长历程。她的坚韧和智慧让人为之动容,读者会被她的故事所感染和启发。整个故事情节紧凑而又扣人心弦,每一个场景都充满了惊喜和张力。配角们的存在也为故事增添了更多的色彩和戏剧性,他们各自有着引人注目的特点和命运。这是一本引人入胜、富有深度的佳作,读者会在阅读中体验到情感的波动和思考的启示。

网友泛滥成性点评:《烈艳》是一本令人难以忘怀的作品,故事情节紧凑扣人心弦。作者巧妙地塑造了[主角]的性格,让人念念不忘。整个故事令人意犹未尽,时而感动,时而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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